遇上泉州商标注册撤三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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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泉州商标注册撤三该怎么办?

作者:泉州盛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01 08:15:44

申请过商标的都知道,历经千辛万苦,过五关斩六将,需要将近一年的时间才能拿到注册商标。但是商标到手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在三年内没有使用的话,就很有可能被提出“撤三”,好不容易申请来的商标搞不好就这样没了?那么,遇上泉州商标注册撤三该怎么办?       

泉州商标注册撤三是什么: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撤三的目的在于撤销闲置商标,将其重新放回公有领域,遏制恶意注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同时遏制滥用注册商标专用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商标撤三如何应对:   

1、发票   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机打发票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协议   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但是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的具体内容(如名称和注册号等),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证据。   

3、广告物品   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览会、交易会留下平面的文字或图片的宣传信息。   

4、产品检验报告   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5、商标印制证明材料   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之一。然而,很多商家只能提供商标的实物,却无法提供印制的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   

6、可以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公司代为印制商标产品,印刷公司开具的正规发票或订立的合同都是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   

7.注册新的类似商标   如果预测到商标可能被提“撤三”或者已被提了“撤三”时,可以注册新的类似商标。这样,即使商标被注销了,我们还有机会获得新的“替代品”。 

要想避免商标撤三的发生,在申请了商标以后,一定要对自己的注册商标进行监管,及时查看商标状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专利公开是发明专利申请所特有的一个程序,就是表明在这一天这个专利申请公开了,但并不代表公众可以随意使用这个专利。公开开是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一个程序,目的在于让公众知道有人想要申请被公开的发明,从公开到授权之前,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递交能够证明被公开专利申请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材料。

这样做的目的应该是利用社会公众力量来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专利申请被公开一段时间后,专利局才会对专利申请进行正式审查,比如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发明是否具备三性,同一个申请中的多个发明之间是否具备单一性等,在申请满足以上要求后,就可以授权了

专利人也不要认为发明专利公开就是一件成功的事情,这只是专利申请的前奏,真正让专利人高兴的因该是专利通过了实质审查,实质审查的才是专利通过三性考核的最终目的;当然审查之后还有人提出其他的意义,如专利无效宣告;因此从长远的知识产权保护看,需要有一个个管理知识产权的专业负责人,如理公司,通过托管的方式来实现。

在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中,消费者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证据。在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中,消费者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证据。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是构成商标侵权的必要条件,也是商标法所要防范和制止的行为。商标混淆侵权判定的标准是混淆可能性,而非实际混淆。   

混淆可能性是商标审查的基本尺度,也是侵权认定的标准。商标权人能否在商标侵权之诉中胜诉,主要是看被告的行为是否极有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 因此,商标法并不要求商标权人在商标侵权之诉中举证证明消费者发生了实际混淆,而只需要证明消费者存在混淆可能性,至于现实中消费者是否真的发生了混淆,法院并不去探究。 

实际上,商标法舍弃实际混淆,而将混淆可能性作为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根本的原因在于商标侵权判定的特殊性。商标侵权,要以消费者是否发生混淆为主要的判断依据。如果消费者能够辨别出不同商标的来源,则不存在侵权人欺骗消费者的可能。被告的行为没有造成商标法上的损害后果,商标侵权就不会存在。

但是另一方面,混淆是对消费者面对商标时的心理状态的描述。消费者混淆需要探究消费者对商标的心理认知,看消费者是否对两个相似的商标标示的商品的来源或关联关系发生错误的认识。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商标权人很难举证证明消费者在市场中实际已经发生了混淆。假如商标法将实际混淆确定为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那么商标权人就很难获得法律的有效救济。

商标更新是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事情。许多企业变得越来越强大。在市场上驰骋多年后,他们必然面临商标更新的问题。那么,商标续展中常见的问题是什么?有什么特殊情况?如果商标权人遇到这种情况,如何解决?让我们跟着小编去了解。众所周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续展注册的注册商标,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继续享有商标权的权利。

一、商标续展时间: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上一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未能更新商标的后果: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依法注销注册商标。《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不再续展的,商标局自撤销、宣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批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无效或取消。因此,在商标不再续展后的一年内,不可能有人申请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果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被他人注册或者无效一年后被他人提交,那么无效商标将很难再次成功申请。所以,仍然有很大的风险!

三、公司销售一空,如何续展商标?公司一旦死亡,将无法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果我们想通过续展来维持商标名称下商标的有效性,商标局有可能以“未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年检”为由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必须尽快转让和更新商标。但同时,被撤销的公司办理商标转让也不方便。不能像正常的商标转让过程一样,简单地提供商标转让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还必须提供以下文件:如果公司想在撤销商标时保留该商标,最有效的办法是根据上述文件转让该商标,同时提交商标续展申请。

四、商标权人死亡后如何保持商标的有效性?如果商标权人在商标权期满前突然死亡,不能再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续展?自然人死亡,需要转让商标的,应当先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确定继承人。如果继承人不止一人,他们可以一起继承。转让过程应与续签同时进行。除转让申请书、委托书等常规转让文件外,还需提供:商标局不会因为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或者死亡而主动撤销商标。但是,如果商标注册人不能履行注意义务,不能对自己的资产进行管理,则极不利于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增值。

五、公司名称、地址的变更和商标的更新怎么办?由于该商标有效期为10年,公司通常会更改其名称或地址。是否变更,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或者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事先变更商标。当然,商标变更和商标续展也可以同时进行。商标变更将另行收费。

六、在商标展期期间,我应如何保障权利?商标权期满未续展的,予以注销,不再受法律保护。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有6个月的延长期。那么,6个月内的延长期能否得到保护?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商标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延长的注册商标续展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的,在申请被批准前,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他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因此,在延长的期限内,法律医院倾向于保护。但建议债权人提前、及时办理续期手续,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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