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有什么区别呢?

泉州商标注册代理_代办商标转让_商标申请查询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泉州盛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有什么区别呢?

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有什么区别呢?

作者:泉州盛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1 08:06:10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第六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请求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第十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第十一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1)具有区别商品或效力出处的作用。商标的运用可以区别不一样商品或效力最重要、最实质的功用和来源,引导花费者认牌购物或花费。在现代社会,同一商品的生产厂家成百上千,同一功能的效力举目皆是,花费者挑选哪家的商品或效力呢?商标可以协助花费者抵达辨认之目的。由于商标是商品或效力的脸,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许诺,因此,商标能起到引导花费者获得满足商品或效力的作用。

(2)可以推动生产者或经营者前进商品或效力的质量。商品或效力的质量是商标许诺的基础。在引导花费者认牌花费的一同,又鞭挞、推动生产者或经营者为维护自个的商标许诺而尽力前进商品或效力的质量。注册商标与所指定的商品或效力是互为作用的,商标许诺可反映质量,质量安稳又可前进商标许诺。花费者通过长时间重复花费某一品牌的商品或效力,其心目中可以发作一种花费信任感。假设没有商标,花费者在花费时心中无数,甚至一旦受骗上当无处可查。而运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效力,则增加了顾客对花费项目的安全感,即使其花费遭到损害,也可以很快查到出处,提出索赔,挽回损失。商标虽不是商品或效力质量的标志,但它可以使花费者通过对同一商标商品或效力的花费实习,吸引花费者继续认牌花费。因此,注册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证质量安稳,推动质量前进的作用。

(3)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我们常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是开拓市场的前锋。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数量和驰名商标数量窥见一斑。由于商标代表着许诺和质量,许诺和质量关系到市场占有率;而市场竞争力越大,其经济效益就越高。因此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一种商品要翻开销路,为宽广花费者所晓得,除保证质量的牢靠性外,还必须通过商标这一焦点进行广告宣传,影响花费者的采购希望,使花费者以最方便的途径晓得商品。从这一角度上讲,商标又是开拓市场的前锋。

(4)商标是无形的工业,是许诺的载体。以牢靠的商品质量为基础,会使其商标声名远播,不断增值,使公司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甚至其产地的行政区划称谓不为我们所知晓,而其商标称谓则广为我们所熟知。从这个意义上讲,注册商标是无价之宝,是无形的财富。

在什么地方注册商标呢。泉州商标注册是非常重要的,注册商标的意义非凡。今天我们来看看在什么地方注册商标呢。商标,在我国,天涯海角,天南地北,都是必须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进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大家在进行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商的时候,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千万不要轻信保证能够成功的承诺,因为不可控因素的存在,例如,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不能与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如果相同或者相似了,那么你的商标就会被驳回或者注册失败。如果你在注册商标之前不做商标查询,那么你商标驳回的几率就会增大,即使,你在商标注册之前做过商标注册查询,虽然是提高了注册商标几率,但是你知道吗,商标查询是有盲区的,所以,说,千万不要轻信能保证成功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第二、必须要警惕是否存在多次收费的可能。多询问,多咨询,实地考察,以免上当,收费方面要多咨询几家,再找合适的公司进行商标注册。

第三、千万不要相信第三方的商标公告费用。商标局会免费进行商标公告的,因此大家要警惕商标公告的收费的骗局。

第四、自己多多注意,谨防受骗。凡事儿要留个心眼。那么注册商标的方法途径都有哪些呢。第一种、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自己到,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携带公司资质与资料,注册人需要携带好注册商标图案,并且缴纳费用就可以了。第二种、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公司会帮助你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全面的配合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的,这样可以提高注册商标的成功率的,缴纳必要的费用,然后不懂的可以随时的咨询我们就可以了,竭诚服务大家。两种商标注册方法途径哪种好呢。我们现在就来分析下。

注册商标是非常专业的工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接触过注册商标这个业务,平常人不会填写资料,不会非常顺利的把资料填写并提交上去,因此,这样非常浪费时间的。如果是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顾问为你办理注册商标,那么,你可以非常顺利的把各类资料与资质提交给商标局,这样,可以非常的省时间,省力,省心,同时能够顺利的把商标注册下来。

泉州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起驳回复审程序,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且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十五日内提起,驳回复审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等文件。商标注册后,商标局审查会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全部驳回;或是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部分驳回。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以后,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起驳回复审程序,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且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十五日内提起,驳回复审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等文件。从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一般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商标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曰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复审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曰起三卜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驳回复审决定有两种结果:一是裁定核准,对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二是维持驳回决定。如果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仍然不服,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实践中,驳回复审案件应当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应提交起诉状、驳回复审裁定书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上一篇:自然人如何申请商标?

下一篇:商标的形象对企业的影响大吗?

版权所有:泉州盛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